河南省科學院(科高集團)基層 黨組織按期換屆管理辦法
第一條 為進一步嚴肅黨內政治生活,加強基層組織建設,保障黨員民主權利,優(yōu)化基層組織設置和委員會成員結構,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,嚴格規(guī)范基層黨組織換屆工作,根據黨章和《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暫行條例》等黨內有關規(guī)定,結合我院(科高集團)實際,制定本辦法。
第二條 基層黨組織要嚴格執(zhí)行按期換屆制度。黨的基層組織設立的委員會任期屆滿要按期進行換屆選舉。根據黨章和黨內有關規(guī)定和我院(科高集團)實際情況,院(科高集團)所屬基層黨組織每屆任期按照以下辦法執(zhí)行。院直屬機關黨委:每屆任期5年;院(科高集團)系統各單位基層黨委(總支、直屬支部):每屆任期3年;院(科高集團)系統各單位所屬基層黨支部:每屆任期3年。
第三條 基層黨組織換屆程序要求。各單位每年年初應對所屬基層黨組織換屆情況進行梳理。擬開展換屆的,要事前向院(科高集團)黨委書面報送換屆請示,主動向院(科高集團)黨委匯報有關情況,換屆后及時向院(科高集團)黨委報送換屆工作總結報告。未經批準,不得延期或提前換屆,確需延期或提前進行換屆選舉,要認真審核把關、從嚴掌握,經批準延長期限一般不超過1年。
第四條 做好按期換屆督促指導工作。院(科高集團)系統各單位基層黨組織換屆由院(科高集團)黨委負責督促指導,院(科高集團)系統各單位所屬基層黨組織換屆由各單位黨組織負責督促指導。要指導基層黨組織做好各項會議籌備工作,并在基層黨組織召開黨員代表大會或黨員大會進行換屆時,派人現場監(jiān)督指導。
第五條 著力解決好影響基層黨組織按期換屆的突出問題。對任期屆滿應當換屆的基層黨組織,要提前深入了解情況、逐一分析研判,重點分析掌握基層黨組織委員會成員結構及配備情況、成員思想狀況及履職情況、黨組織設置方式和黨員隊伍狀況等。對暫無黨組織書記合適人選的基層黨組織,要提前把人選調整配備好;對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,要先整頓再換屆;對黨組織設置不合適的基層黨組織,要先行作出適當調整。
第六條 切實加強基層黨組織換屆工作組織領導。院(科高集團)黨委定期研究基層黨組織換屆工作,每年結合開展基層黨建述職評議考核,對基層黨組織按期換屆情況進行督促檢查,推動基層黨組織應換盡換。
第七條 加強換屆業(yè)務和換屆后任職培訓工作。各單位要加強對基層黨組織書記和黨務骨干的換屆業(yè)務培訓和換屆后任職培訓,幫助掌握基層黨組織任期規(guī)定、換屆操作流程和紀律要求等內容,提高做好換屆工作的能力。
第八條 要嚴肅工作紀律和換屆紀律。對工作指導不力或所屬基層黨組織長期不換屆的單位,將視情節(jié)輕重嚴肅追究相關黨組織及其負責人的責任。
第九條 本辦法由院(科高集團)黨委辦公室負責解釋。
第十條 本辦法自印發(fā)之日起實施。